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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26年后发现儿子非亲生 肥西一老人起诉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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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近七十岁的李某(化名)在拆迁过程中发现独自抚养长大的、已经三十余岁的儿子并非亲生。

原标题:离婚26年后发现儿子非亲生 肥西一老人起诉前妻

2021年2月8日春节将近,正是千家万户团圆相聚的时刻,而肥西县法院三河法庭却受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年近七十岁的李某(化名)在拆迁过程中发现独自抚养长大的、已经三十余岁的儿子并非亲生。三河法庭开年审理的第一个案件便是该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当年32岁的李某与19岁的花某(前妻,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但夫妻关系不睦,经常吵打。1995年,经法院判决离婚,他们的儿子由李某抚养,花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000元。离婚后,花某再婚并生育一女,李某至今未婚。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2020年,李某住所拆迁,因李某与儿子姓氏不同,且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相关部门建议通过亲子鉴定以证明父子关系。可是,鉴定结果出来,李某傻了眼,他与儿子没有血缘关系。

李某不敢相信,便另外委托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果仍然相同。李某不敢想象,自己养育长大、已经三十岁多的儿子不是亲生的。

李某更不能容忍的是,他和前妻已离婚20多年,儿子由他抚养长大,花某一直隐瞒此事,导致他后继无人。李某越想越气愤,便找到花某质问,花某承认了此事。

年近70岁的李某悲愤交加,加之乡亲邻里的闲言碎语,内心受到极大伤害,精神状态每况愈下。李某便起诉花某赔偿其,孩子自出生至成年期间的抚养费26182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花某承认孩子非李某亲生,愿意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但对金额有异议。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花某赔偿李某抚养费1480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通讯员 陈倩 王昕 

(责任编辑 周西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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