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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相似错转账 不当得利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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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以支付宝、微信为主要形式的移动电子支付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转错账的“乌龙”事件也层出不穷。

蚌埠新闻网讯(简寻)当前,以支付宝、微信为主要形式的移动电子支付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转错账的“乌龙”事件也层出不穷。


    2018年10月3日,家住河南省的胡某在网上购物过程中收到张某华注册的“某华”支付宝账户转账后没有及时删除联系人。几天以后,因家中有急事需要立即转账5000元,胡某的丈夫王某华让胡某向自己注册的“王某华”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元。因“某华”和“王某华”仅因一字之差,胡某在情急之下出现失误,将5000元错转给了远在蚌埠市淮上区的张某华。待胡某发现转错账后立即和对方联系,但一直没有回复。胡某向淮上区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某华在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收到胡某的转账,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判令张某华退还5000元给胡某,宣判后张某华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官提醒: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市民要定期清理转账记录,转账前仔细核对转账信息,如是许久不联系的人,要从转账记录里及时删除,以避免因误操作产生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出错,要及时固定证据,如遇拒不退还,保留与收款人交涉过程的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期内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损失。

来源:蚌埠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牛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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