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合肥一六八玫瑰园东校教育集团经开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
新浪安徽
关注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2026年3月31日下午,合肥一六八玫瑰园东校教育集团经开实验学校法制副校长黄毛毛走进校园,在实验楼一楼录播教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的专题法治讲座。
讲座伊始,黄警官从青少年身边的常见现象切入,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强行索要财物、打架斗殴等。他结合生动图示和真实案例,深刻剖析了这些看似“微小”的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的紧密联系,明确指出打架斗殴可能演变为故意伤害,偷窃可能构成盗窃罪,暴力索要财物则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勿以恶小而为之”,黄警官警示同学们,不良行为是滑向犯罪深渊的“导火索”,必须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远离一切不良诱惑,敬畏法律,守住行为底线。
针对备受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黄警官进行了重点讲解。他首先厘清了校园欺凌的多种形式,强调其远不止肢体冲突,还包括言语侮辱、社交排挤、散布谣言、网络攻击、强索财物等,任何形式的欺凌都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在“如何应对”环节,黄警官从“被欺凌者”和“旁观者”双重视角给出清晰指导:面对欺凌,要勇敢坚定地说“不”,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求助,这不是“告状”,而是智慧地寻求支持;目睹欺凌,不应冷漠旁观,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予以制止或及时报告。黄警官还严肃指出了欺凌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与人生代价,包括学校的纪律处分、年满相应年龄需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违法记录对个人前途的深远影响,引导同学们深刻认识“欺负他人不是‘酷’,而是触碰法律红线”。
讲座内容进一步扩展到青少年日常生活的全方位安全守护。在网络安全方面,黄警官提醒同学们要警惕网络陷阱,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个人信息、文明上网、拒绝谣言,正确使用网络这把“双刃剑”。交通安全环节,他重申了遵守红绿灯、不横穿马路、未满规定年龄不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车等基本规则。此外,黄警官还就防溺水、防火、防拐骗等安全知识进行了普及,并带领同学们重温了110、119、120等紧急报警求助电话,强调“安全无小事”,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在预防侵害方面,他教育同学们要明确身体隐私边界,学会勇敢拒绝不当接触,并坚信法律是保护自己的坚强后盾。
讲座最后,黄警官将法治精神与道德修养相结合,号召同学们在家孝敬父母、在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他还特别强调了法律责任年龄,指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绝非“护身符”,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需付出相应代价。他寄语全体同学,希望此次法治讲座能在大家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伴随成长生根发芽,让大家深刻理解“知法方能行远,守法才能心安”的道理,用知识武装头脑,用法律规范行为,争做新时代的守法好少年。
本次法治讲座内容系统全面、案例鲜活生动、讲解深入浅出,现场气氛严肃而热烈。活动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同学们必将更加明辨是非、规范言行,在青春的航道上行稳致远,茁壮成长。(郑智玉)
编辑:高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