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泉流韵 善治生春——安徽滁州“有让”精神的文化溯源、治理建构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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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清晨踏访琅琊山,桂香浸着薄雾弥漫山谷,山路上晨练的市民步履轻快,衣袂带风。醉翁亭前,泉声叮咚入耳,这泉便是闻名遐迩的让泉。双泉迸出于石隙之间,一盈一虚、交替涌流,千载以来此消彼长,始终互不相争、共生不息。
这两汪泉水中藏着滁州深厚的文化根脉。欧阳修主政滁州期间,以宽简治滁、与民同乐的政风涵养一方水土;滁州籍最早的中共党员黄让之舍己为公、甘于奉献,为传统礼让文化注入了厚重的红色内核,铸就“礼让﹢奉献”的双重精神特质。千年文脉沉淀为治理哲思,滁州人从双泉共生的自然奇观中解码文化基因,打造以“互让、谦逊、奉献”为精神内核的“滁州有让”基层治理品牌,成为滁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特色抓手。而滁州法院将“有让”精神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合,嵌入多元解纷全链条,走出了一条兼具文化底蕴与法治温度的特色司法之路。
泉喻启智 文脉传薪
“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让泉也。”让泉之名,最早见于北宋嘉祐年间苏唐卿篆书《醉翁亭记》碑(文稿经欧阳修本人审定),后世通行刻本多传抄为“酿泉”。清代康熙年间,滁州知州王赐魁亲笔题刻“让泉”二字立碑于泉侧,正式以官方碑刻形式确立其名,泉边现存的楷书“让泉”碑即为其所题。
到访过醉翁亭的人,大多会被让泉的独特之处吸引,“双泉交替、互让共生”的自然形态实属鲜见。地质学上,双泉同出一脉,因地下水位的周期性涨落而形成此消彼长的涌流规律,却始终互不侵扰、各得其所。古人观此异象后,名之曰“让泉”。一个“让”字,道尽了东方文明对自然秩序的深刻体悟。在传统认知中,“让”不是退缩,而是一种共生的智慧;不是牺牲,而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欧阳修无疑是最早将这一自然意象升华为治理理念的先贤。《醉翁亭记》中“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看似写宴饮之乐,实则暗含为政之道。他在滁州推行宽简之政,不尚繁苛治迹、不求虚名声誉,宽简而不扰民,本质上就是一种“让”的治理哲学:官府与民相让,不与民争利;政事与民俗相谐共生。滁州“岁丰物阜,民安乐其俗”,成为北宋地方治理的典范。从山水之“让”到为政之“让”,欧阳修为滁州埋下了礼让治理的精神种子。
以当代视角审视,让泉所蕴含的进退有度、共生共荣的哲学,与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有着内在的价值同构。现代治理不再是单向的管控,而是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不是零和博弈,而是互利共赢。这正是“有让”精神能够跨越千年、融入当代的深层逻辑——它既是乡土中国的自然智慧,也是现代治理的普遍规律。
北宋以降,滁州代有贤宦,多以宽和养民、礼让化民为执政要义。欧阳修之后,辛弃疾出任滁州知州期间,同样奉行宽简之政,招抚流民、恢复生产,在战乱之中为百姓留下了一方休养生息之地。明代正德年间,王阳明在滁州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期间,于琅琊山下聚众讲学,开启王门从游之学;同时探索基层自治实践,建马政街、设保甲、安民生,以心学义理教化百姓,将谦和礼让的治理理念融入乡土社会秩序,为其后来的乡约治理思想奠定了实践基础。
儒家文化的乡土浸润,让礼让精神从官方倡导变为民间自觉。桐城“六尺巷”的故事在皖东大地广为流传,“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诗句妇孺皆知,成为民间处理邻里关系的价值准则。在传统村规民约中,“和为贵、让为先”始终是核心内容,宗族调解、乡里评理等民间解纷方式,无不贯穿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这种朴素的共识,构成了“有让”精神最深厚的社会土壤。
近代以来,红色革命又为传统礼让精神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安徽天长铜城人黄让之,1923年考入素有“东方红色大学”之称的上海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目前已知滁州籍最早的中共党员。在上海大学求学期间,他与瞿秋白、邓中夏等革命先驱共事,在革命洪流中淬炼成长。北伐战争期间,他进入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任股长,与时任宣传科科长的郭沫若一道开展革命宣传工作。1933年,黄让之赴福建参与了国民党第十九路军蔡廷锴等人发动的福建事变,开展联共反蒋抗日活动。他以“让”为名,行奉献之实,舍己为公、甘于奉献,用短暂的生命诠释了“让”的更高境界——从个人之间的谦敬礼让,升华为对民族与人民的使命担当。红色基因的融入,让“有让”精神突破了传统儒家伦理的范畴,厚植了为民服务的价值内核,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红色文化的有机融合。
“滁州有让”治理
品牌的建构进入新时代,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滁州开始系统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将散落在历史与民间的礼让智慧系统化、品牌化,推动“有让”精神从文化理念向治理制度转化。
2025年,滁州市开始正式打造“滁州有让”基层治理品牌。该品牌成为市委书记领办的党建项目,将“有让”精神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总体框架,确保了品牌建设的政治方向与推进力度。
经过系统提炼,“有让”精神的核心内涵被界定为“互让、谦逊、奉献”。由滁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主导,系统构建以基层组织领“让”、文化传承育“让”、议事协商互“让”、多元协同聚“让”、下沉网格助“让”、新兴领域促“让”、志愿服务崇“让”、群策群力守“让”为核心的“八让”工作框架,形成了配套完善的体系化治理指引。同时,推行三大核心工作机制:构建“1﹢5﹢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专业调解力量为支撑、基层调解站点为延伸,分层递进化解纠纷;固化四项基础工作机制,推动矛盾前端防控,实现“治未病”治理目标;升级“亭治慧”数智平台,拓展积分礼遇模块,推动治理理念从“要我让”向“我要让”转变。
滁州市构建了“市级统筹、县域培育、乡镇落地、村社践行”的四级治理体系,将“有让”精神层层传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市级层面负责顶层设计、制度建构与品牌推广;县级层面结合本地特色培育子品牌,探索差异化实践路径;乡镇层面建立实体化工作阵地,统筹辖区内解纷资源;村社层面依托议事协商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开展日常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16个乡镇调解员工作室、1236个村社议事协商委员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网络。这些阵地不仅是纠纷化解的场所,更是“有让”精神的传播载体。通过常态化的议事协商、纠纷调解,礼让理念逐步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实现了治理理念与治理网络的同步覆盖。
凭借全域治理的扎实成效,滁州市连续两次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滁州有让”入选全省基层治理典型案例。
在“滁州有让”品牌框架下,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的文化禀赋与治理实际,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县域子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百花齐放”的治理矩阵。如天长市依托深厚的红色文化与孝文化,打造了“礼润千秋”品牌,将礼让与孝道相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天长市千秋街道胭脂社区深度挖掘黄让之的革命事迹,打造了“让之廊·胭脂钥”议事长廊、“迁就有让”文化墙,将革命先辈的奉献精神与礼让文化结合,成为社区治理的特色文化符号。全椒县以儒林文化为底色,推出了“儒林所愿”品牌,发挥乡贤文化的治理作用;定远县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了“定舒心”品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治理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传统的“有让”实践多集中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民间小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向物业纠纷、劳动争议、涉企纠纷、生态环境等新领域延伸。针对不同领域的矛盾特点,各地探索出差异化的“让”治模式,让礼让智慧适配现代社会的多元治理需求。
“有让”精神的生命力,最终在于民众的认同与践行。滁州注重激发民间内生动力,通过队伍建设、规则引导与榜样引领,让礼让从制度要求内化为群众的行为自觉。各地普遍建立乡贤调解员队伍,吸纳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等人员参与纠纷调解。同时,各地对传统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将“有让”精神融入其中,通过柔性规则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此外,“礼让车主”“好邻居”“最美调解员”等评选活动的开展,树立了一批身边的礼让榜样,发挥了强大的示范引领效应。
司法实践丰富“有让”精神
业主王先生在亲属的搀扶下缓缓落座于“同乐微法庭”,尚未开口,陪同的家人已哽咽。因长期拖欠物业费,他被物业公司诉至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您慢慢说,相信双方能好好沟通。”承办法官轻声安抚后,他家人道出原委:2023年王先生遭遇重大车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日常起居全靠家人照料,前期治疗已耗尽家产、四处举债;其妻身患慢性病,需持续服药。家中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全靠亲友接济维持生计,物业费实在无力承担。
法官随即与物业公司沟通:“依法收取物业费是企业的合法权益,但也倡导互让共济的有让精神。这个家庭突遭横祸陷入绝境,还望企业换位思考、体谅难处。”物业公司核实了情况后表示,此前只知晓欠费、不了解背后隐情,经专题研究,本着人文关怀与互让理念,公司决定全额减免王先生拖欠的11411元物业费。王先生家人连连向法官和物业公司致谢。这是“有让”精神融入基层司法、实现案结事了的生动实践。
如果说全域治理是传播“有让”精神的广阔舞台,那么法院系统的多元解纷实践则是其中的精彩篇章。滁州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坚持把“有让”精神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合,构建起分层递进、多元协同的解纷体系,从前端防线、方法创新到协同格局,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链条,实现了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司法制度的有机衔接。
在前端防线建设上,大力推进解纷阵地下沉、前移,织密源头防控网络。全市基层法院普遍将民商事立案服务窗口进驻县区综治中心,由法官全程开展业务指导,引导特邀调解员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开展先行调解,打通庭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通道。与此同时,法院在城市社区、产业园区、乡镇设立一批诉调对接工作站与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通过建立“纠纷排查在平时、基层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过滤机制,大量婚姻家庭、邻里相邻、物业服务、小额买卖合同等常见纠纷在诉前阶段就得到了柔性化解,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的治理效果,也让“互让、谦和”的治理理念在源头防控环节落地生根。
在解纷方法上,滁州法院紧贴本土治理场景与纠纷类型,探索出一系列贴合实际的特色工作法。商会调解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解纷品牌:邀请商会会长担任特邀调解员,依托商会的专业优势与企业信任基础,将礼让协商理念融入商事争议化解全流程,有效降低企业的解纷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行政与民事交织的工伤类纠纷,滁州中院与市人社局、司法局建立联动调处机制,打破了工伤行政认定与民事赔偿诉讼的程序壁垒。南谯区法院联动区人社局、司法局成立了“连心谯”工伤争议全流程联调工作站,将互谅互让的治理理念融入工伤争议化解全过程。
在协同格局上,构建起多元力量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法院主动加强与工商联、人社、住建、总工会等单位的对接,建立联动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方面资源,形成解纷合力。同时,完善特邀调解员制度,将大批乡贤、“五老”、行业专家纳入调解员名册,借助他们在民间的威望与专业知识,配合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将调解贯穿立审执全过程,以实质解纷助力社会治理。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有让”精神落地生根的主阵地。滁州各基层法庭立足辖区禀赋、紧扣治理需求,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基层司法融入路径,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柔性化解。如南谯区法院乌衣人民法庭推行了“一点一站一庭”便民解纷模式,线下布设“亭和美”解纷站嵌入基层综治中心,线上运行“谯解纷”智慧平台联动网格预警,将互让谦和理念融入庭前调解与就地化解,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文化赋能基层治理的滁州启示
“滁州有让”治理品牌的落地生根,不仅是地方治理的创新实践,更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治建设提供了鲜活样本,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探索出文化支撑路径,带来了诸多启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不必舍近求远。滁州从让泉“双泉交替、互让共生”的自然意象中提炼哲学内核,从千年治滁文脉中挖掘治理智慧,将散落的文化符号系统整合为“有让”治理品牌,完成了从文化资源到治理效能的转化。这一实践充分印证:认真深耕本土文化禀赋,把身边可见可感的历史文脉、治理智慧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传统礼让精神向现代治理效能创造性转化,就能打造出群众内心认同、实践成效显著、具备内生持久生命力的治理范式。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关键要找准与现代制度的结合点。“有让”精神没有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通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有让”治理平台、1﹢5﹢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等一系列制度化设计,将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法院依托诉调对接站点、特邀调解员队伍、联调机制,分类打造商事、家事、工伤等特色调解模式,打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通道,将传统礼让智慧转化为可操作、可复制的解纷机制,实现了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衔接与效能叠加。
基层治理法治化,不能只靠法律的单向推进,必须重视文化的柔性支撑。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陷入“诉讼爆炸”却“案结事不了”的困境,根源在于过度依赖刚性规则,忽视乡土社会的文化逻辑。滁州激活“有让”文化,用群众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引导纠纷化解,不仅提升了调解成功率与自动履行率,更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从源头减少矛盾的复发。实践证明,法律是底线,文化是润滑剂;司法是保障,礼让是方式,二者协同发力才能实现良法善治,让法治更有温度、治理更有效能。
面向“十五五”时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有让”精神的实践仍有广阔深化空间。紧扣规划提出的坚持党建引领、深化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智慧赋能等要求,可持续推动“有让”理念与智慧治理建设深度融合,优化在线调解智能服务场景,深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改革;持续拓展涉企纠纷、生态司法、乡村治理等应用领域,健全多元主体协同的解纷机制,提高解纷实效,减少诉讼增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和美乡村建设。同时,加强理论总结与成果提炼,将滁州实践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范式,向更大范围传播“有让”治理智慧,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贡献地方经验。
琅琊山上泉水叮咚,越千年而不绝。欧阳修寓于山水的治理哲思,历经文脉赓续、红色淬炼,如今已深度融入滁州基层治理与司法实践的血脉中。以“让”为核,滁州走出了一条兼具中华治理智慧与鲜明地方特色的基层善治之路,让公平正义既有法度的庄严,又有温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