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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剑”追逃行动追回在逃人员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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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在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在开展“云剑”追逃行动中,宿松县公安局通过不断加强宣传攻势,提高追逃实效。截至目前,共追回在逃人员67人。

该局紧盯宿松籍在逃人员,充分发挥基层所队人熟、地熟优势,主动抓,坚持抓外地、防流失,扩战果。营造“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浓厚氛围。

宿松县孚玉镇大河村居民李某刚,是“云剑”行动追逃的重要对象之一,该李于2018年1月因涉嫌开设赌场案被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上网追逃,2019年5月又因涉嫌开设赌场案被江西九江市濂溪区警方上网追逃。在落实“包保”追逃中,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发现李某刚自2018年1月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就一直潜逃在外,亲属都不知道其具体下落。于是,民警围绕李某刚的关系人开展摸排。经努力工作,民警找到该关系人,并先后十余次登门向其宣讲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法律政策,分析利弊,让该关系人看到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决心。最终,该关系人被民警的执着所感动,表示愿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对李某刚敦促工作。10月15日,躲藏外地的李某刚在关系人的陪护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李某刚的到案,是宿松县公安局运用规劝手段成功劝回逃犯的一个缩影。“云剑”追逃行动开展以来,该县公安机关通过向在逃人员亲属、朋友宣传政策,成功劝投36名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占追逃总数的53.7%。(通讯员 孙春旺)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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