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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银保监局推动辖内非银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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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特别是面对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安徽银保监局积极作为,主动布防,支持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特别是面对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安徽银保监局积极作为,主动布防,支持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一是引导租赁公司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辖内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汽车经销商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二、调整受疫情影响的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一是要求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个人汽车贷款、消费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三、统筹安排,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求辖内财务公司要求辖内财务公司等非银机构加大对能源、电力、钢铁等国计民生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指导信托公司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的企业集团及信托项目情况,及时制定应对预案,提前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同时,要求信托公司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四、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效率。督促辖内非银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非银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影响宣传。

(责任编辑 张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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