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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赋予自贸试验区首批省级管理事项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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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明确,赋予安徽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89项(含子项共113项)。

原标题:安徽赋予自贸试验区首批省级管理事项89项

人民网合肥5月2日电(陈浩)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明确,赋予安徽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89项(含子项共113项)。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赋权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与自贸试验区完成事项移交工作。”《决定》指出,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芜湖片区、蚌埠片区要依法承接实施赋权事项。同时,合肥、芜湖、蚌埠三市人民政府要参照省级管理事项赋权工作,加快赋予自贸试验区市、区级管理事项,扩大自贸试验区管理自主权。

人民网安徽频道此前了解到,首批89项赋权事项都是片区有需求、含金量较高的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39项,涉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21个省级部门。

另据了解,目前,安徽省有关部门正积极推进第二批赋权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 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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