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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饮酒驾驶 驾照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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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考本驾照,持照不到一年,却因实习期间酒后驾驶被注销。

3月15日晚22时40分许,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人员在城区孚玉路深圳湾路段开展酒驾醉酒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A4P8**”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将该车拦截。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章某某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办理该案时,发现章某某驾照初次领证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属于实习期内。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章某某作出了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注销驾驶证。(李政平 汪涛)

法规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责任编辑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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