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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一审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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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24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王亚非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90万元。对王亚非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1月24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王亚非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90万元。对王亚非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王亚非在担任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安天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资产重组、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031911.95元。王亚非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借给其他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以单位名义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共计挪用公款51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亚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亚非个人决定将公款510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或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并罚。王亚非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及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挪用公款事实,挪用公款罪构成自首;积极退赃,主动缴纳部分罚金,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亚非当庭表示上诉。

(陈多润 通讯员 刘漫漫 张可)

王亚非案件回顾——

2017年3月2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王亚非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8月14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决定给予王亚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3月9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王亚非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诉。

2018年5月30日至31日,王亚非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萧县开庭审理。

(责编:鲁先红、常国水)

(责任编辑  邓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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